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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伏了,用人單位該盡這些義務!

    www.waka8s.com時間:2015/7/24 10:04:30來源: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宣傳教育中心 次瀏覽

    一年中最熱的三伏天來臨,據高溫黃色預警,華北、江淮、江南、華南等地將出現35~37℃的高溫天氣,京津冀魯豫等省部分地區氣溫甚至可達38~40℃。為了捍衛高溫下勤作的勞動者的職業健康,用人單位都有哪些義務?

    ■高溫天前:

    用人單位應承擔檢查費用,對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并將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的勞動者及時調崗。

    ■除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外:

    日最高溫40℃以上,用人單位應停止室外露天作業;37℃-40℃,全天露天作業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且最高溫的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35℃-37℃,應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且不得安排加班。

    ■加強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在35℃以上的露天及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露天作業及從事《高溫作業分級標準》中第三級以上的作業。

    ■工資福利:

    用人單位應供給足夠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因高溫停工、縮短工時為由扣除或降低工資獎金,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也不得以飲料充抵高溫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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