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高層建筑的防火安全工作,應做好哪幾件事?
www.waka8s.com時間:2012/12/4 9:04:00來源:開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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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在高層建筑物內的所有工作人員,要經過消防知識、安全技術培訓,具有一定的消防知識、技能才能上崗工作。對居住在高層內的人員,要進行必要的防火、滅火宣傳教育,提高警惕做好防火工作。
一些公共高層建筑,都應該設專、兼職消防工作管理人員,每層管理人員要負責本層的消防安全工作,夜間要有人值班巡邏。
(2)要按照電力技術規范的有關規定和安全用電的要求,定期對各種電氣設備、線路、照明燈具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高層客房一般不準使用電爐、電熨斗、電烙鐵和大功率的電動辦公用具。
(3)嚴格控制明火作業,必須用火時,要經消防保衛部門審核批準,并做好滅火準備,配備看火監督人員;在高層建筑內嚴禁焚燒物品、燃放煙花爆竹;居民生活用火要限制在廚房內。
(4)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高層建筑物內;液化石油氣瓶不應在高層住宅內使用;對煤氣管道的閥門、法蘭接頭、儀表等要經常檢查,不得有跑漏燃氣現象。
(5)建筑物內的走道、樓梯、出入口、臨時避難等部位,要保持暢通,嚴禁存放自行車和其它物品,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要保持完整好用;建筑內不得隨便改建、裝修,增加可燃構件。
(6)對固定的和移動式的消防設備,要定期檢查、調試、測試,保持靈敏有效。
(7)使用高層建筑的單位,要制定滅火方案,對職工要定期進行滅火和疏散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