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礦山(隧道)
事故救援聯絡信號(試行)》的通知
應急廳〔2021〕6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急管理局,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各省級局,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中心,有關中央企業:
為建立礦山(隧道)事故中被困人員與救援人員有約定的聯絡溝通,經部領導同志同意,現將《礦山(隧道)事故救援聯絡信號(試行)》(以下簡稱《聯絡信號》,見附件1)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一、地方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切實抓好《聯絡信號》的宣傳和組織實施工作,督促指導礦山企業、隧道施工企業和礦山(隧道)專業救援隊伍全面開展宣傳教育培訓,鼓勵將聯絡信號主要內容標注于一線人員佩戴的安全帽內(標注方式參見附件2),確保全體一線人員準確理解和掌握。
二、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中心要督促指導國家礦山(隧道)應急救援隊伍,將宣傳實施《聯絡信號》融入安全技術服務、應急救護知識培訓和應急救援演練等日常工作中,廣泛組織宣傳、演示、培訓聯絡信號的應用。
三、地方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各省級局要把轄區內礦山企業、隧道施工企業宣傳實施《聯絡信號》、安全帽標注聯絡信號、職工掌握聯絡信號等情況納入監督檢查內容。
《聯絡信號》實施過程中如遇到問題或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反饋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中心(聯系人及電話:辛文彬,010-64463745)。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