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關于
開展沖擊地壓礦井產能調研的函
煤安監司函辦〔2014〕21號
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有關沖擊地壓礦井的煤炭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3〕99號),重新核定沖擊地壓礦井的生產能力,核減不具備安全保障能力的產能,國家煤礦安監局決定由行業管理司會同煤炭科學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沖擊地壓礦井產能調研。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研內容
1.沖擊地壓礦井動力災害防治技術、防沖裝備、防沖隊伍、防沖責任體系、防沖措施、主要經驗、存在問題及建議等。
2.典型沖擊地壓礦井地質條件、開采技術條件、生產能力、沖擊顯現、工作面推進速度等。
3. 近5年來典型沖擊地壓事故,以及發生沖擊地壓事故工作面的工程地質資料、地應力測試結果、煤巖沖擊傾向性測試結果、采掘作業規程、防沖專項設計、沖擊危險性評價結果等。
二、調研范圍
有沖擊地壓礦井的地區和煤礦企業。
三、其他事項
1. 調研采取座談交流、發放調查表、現場調查等方式進行,擬于2014年7月至8月開展現場調研,屆時請有關單位配合做好相關工作,并按照調研內容(詳見附件1-4)準備相關材料。
2. 各省可推薦1-2個沖擊地壓礦井降低產能防治動力災害的典型案例,并向行業管理司報送相關材料。
行業管理司聯系人:肖同社;電話:010-64464750,13810051081。
煤炭科學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聯系人:歐陽振華;電話:010-84262292,18611732595。
附件:
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