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關于印發煤礦井下緊急避險系統建設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www.waka8s.com時間:2011/2/9 13:44:05來源: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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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關于印發
煤礦井下緊急避險系統建設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安監總煤裝〔2011〕15號
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管、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司法部直屬煤礦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精神,規范煤礦井下緊急避險系統建設管理工作,充分發揮井下緊急避險系統在安全避險中的重要作用,進一步提高煤礦安全保障能力,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制定了《煤礦井下緊急避險系統建設管理暫行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所有井工煤礦應按照規定要求建設完善煤礦井下緊急避險系統,并符合“系統可靠、設施完善、管理到位、運轉有效”的要求。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中央企業所屬煤礦和國有重點煤礦中的高瓦斯、開采容易自燃煤層的礦井,要完成緊急避險系統的建設完善工作。2013年6月底前,其他所有煤礦要完成緊急避險系統的建設完善工作。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