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關于將中國北方安全(應急)智能
裝備產業園列為國家安全產業
示范園區創建單位的復函
安監總廳科技函〔2014〕89號
遼寧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你局《關于營口市“中國北方安全(應急)智能裝備產業園”創建國家安全產業示范園的請示》(遼安監〔2013〕32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鑒于營口市高度重視安全裝備產業園建設,充分利用國家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等“三項國家發展戰略”和區位優勢,突出礦山監測監控、緊急避險、應急救援等安全及智能裝備的研發和制造,并已初具規模,基本具備了全面推進安全產業發展的條件,同意將遼寧省中國北方安全(應急)智能裝備產業園列為國家安全產業示范園區創建單位。
二、請營口市有關部門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關于促進安全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安〔2012〕388號)要求,加強對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編制創建工作方案,加大土地、財稅、人才引進等政策扶持力度,確保安全產業示范園區的規范有序創建。
安全產業示范園區建設與發展要緊緊圍繞安全生產科技重大需求,加大安全技術成果轉化,以提升安全生產技術保障能力為目標,大力發展災害防控、監測監控、安全防護、緊急避險及應急救援等技術和產品,促進安全技術裝備通用化、標準化、系列化。盡快形成完善的產業配套體系,為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技術裝備水平和營口市調結構、穩增長作出應有的貢獻。
三、加強對中國北方安全(應急)智能裝備產業園創建國家安全產業示范園區工作的支持和指導,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總結經驗,探索建立安全產業發展新模式,形成安全產業發展標準規范,為全國培育和發展安全產業奠定基礎。請每年年初將上一年度創建工作進展情況分別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1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