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黨組關于印發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十項規定的通知
中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黨組關于印發嚴格執行
《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十項規定的通知
安監總黨〔2014〕7號
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黨組,總局和煤礦安監局機關各司局、應急指揮中心及各直屬事業單位、社團組織黨委(總支、支部):
《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十項規定》已經2014年1月20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黨組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黨組
2014年1月27日
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十項規定
為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做到“鐵規定、剛執行、真落實、見實效”,制定本規定。
一、嚴格經費管理。各項收入和支出必須全部納入部門預算,嚴禁超預算、無預算安排或虛列支出、轉移以及套取預算資金,嚴禁違規使用罰沒收入等非稅收入。
二、嚴格執行出差報批制度,按照規定報銷差旅費用。嚴禁將應由出差人員所在單位或個人承擔的費用轉嫁給接待單位,出差期間從事與公務活動無關事項發生的費用不得報銷。嚴格做到對被檢查單位、監察對象安排的宴請和贈送的禮品零接受,對違反規定的會員卡零持有,在公務活動中對營業性娛樂場所零接觸,對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四個零”。
三、嚴格執行出國(境)計劃管理、審核審批制度和外事紀律。因公臨時出國經費預算實行總額控制。嚴禁照顧性、無實質內容的一般性出訪,嚴禁集中安排赴熱門國家和地區出訪,嚴禁向所屬單位和被監管對象等攤派或者轉嫁出國費用。
四、嚴格執行公務接待制度。嚴禁將非公務活動納入接待范圍,嚴禁超規格、超標準接待,嚴禁擴大接待范圍、增加接待項目。
五、嚴格執行公務用車管理制度。嚴禁超編制、超標準、越范圍配備公務用車和專車,不得換用、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不得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贈送的車輛,不得挪用、固定給個人使用安全執法等公務用車。
六、嚴格執行會議費管理制度。嚴禁到明令禁止的風景名勝區開會,會議期間不得安排宴請、組織旅游以及與會議無關的參觀活動,不得發放紀念品,不得列支公務接待、購置辦公設備等與會議無關的費用。
七、嚴格執行培訓、節慶、論壇、展會、評比達標表彰等活動審批制度。從嚴控制數量、時間、規模和經費支出。嚴禁在培訓經費中列支與培訓無關的費用,不得向下屬單位、相關單位和個人攤派或收取費用,不得借舉辦活動發放各類紀念品。
八、嚴格執行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從嚴控制辦公用房建設規定。嚴禁以任何理由新建、改擴建、購置樓堂館所,未履行審批手續不得擅自開工建設辦公用房項目。
九、嚴格執行辦公用房管理制度。按照規定配置和集約使用辦公用房。嚴禁出租、出借辦公用房或以變相補償方式租用由企業等單位提供的辦公用房,不得超過規定面積標準占有、使用辦公用房,不得未經批準租用辦公用房或改變辦公用房使用功能。
十、嚴格執行厲行節約規定。采購辦公設備和用品,要嚴格遵守節能產品政府強制采購和優先采購制度。已到更新年限但能繼續使用的辦公家具、辦公設備等不得報廢處置。嚴禁對政務電子信息系統重復建設、頻繁升級。
各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強化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者,嚴肅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