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明查暗訪
陜西省粉塵防爆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的通報
安監總廳管四函〔2017〕195號
陜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按照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的統一部署,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檢查組于2017年8月21日至24日,對陜西省工貿行業粉塵防爆專項整治工作進行了明查暗訪。通過查閱監管部門執法文書、與企業負責人和監管人員座談交流、現場檢查粉塵涉爆設備設施等方式,隨機抽查了西安市、西咸新區、咸陽市3個地區下轄8個區(縣)的粉塵防爆專項整治工作情況以及13家企業,共發現32條粉塵涉爆重點隱患和問題(已現場反饋)。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企業除塵系統隱患突出,粉塵未及時清理。陜西龍華家具有限公司與砂光機相連的除塵管道未設置火花探測報警裝置,一樓車間除塵系統采用正壓吹送粉塵至沉降室,且粉塵沉降室違規設置在室內并堆積大量粉塵。五得利集團咸陽面粉有限公司、長豐面粉廠部分除塵設備采用正壓吹送粉塵,且未采用可靠的防范點燃源的措施,面粉加工系統設置的磁選器嚴重堆積螺釘等金屬異物,未進行清理。凱旋威航空工業(西安)有限公司打磨工位采用非防爆的軸流風機直接往外吹送粉塵。西安金山壓鑄有限責任公司打磨作業區域采用砂帶機打磨,未設吸塵裝置,現場積塵嚴重。西安比亞迪電子有限公司濕式打磨的鋁合金粉塵淤泥沉積在車間內的污水坑里和排水槽內,未及時清理。拋光車間除塵系統風機采用正壓吹送粉塵,與拋光機連接的除塵風管違規采用方形,拋光機內粉塵聚集嚴重,未及時清理。
(二)專項整治工作基礎薄弱,培訓效果不佳。一是臺賬不健全,排查不細致。抽查發現西安金山壓鑄有限責任公司、西安邁特金屬制造有限公司、比亞迪電子有限公司等3家粉塵企業不在監管部門企業排查報表中。咸陽永壽榮信機械有限公司、陜西秦航機械制造有限責任公司排查表中填報的粉塵類型為鋁粉,實際為鐵粉。二是培訓成效不高。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于2016年對陜西省的專家進行了粉塵防爆專題培訓,于今年3月又組織對陜西省200余名安全監管人員進行了培訓,但從執法文書和專家查找的隱患來看,依然停留在消防用品、個人防護用具方面,沒有將隱患查找重點落實在粉塵涉爆企業“十大重點問題和隱患”。全省的培訓工作沒有深化,相關專家掌握的粉塵涉爆知識不全面,一些安全監管人員沒有認真學習和掌握。
(三)工作落實不到位,執法檢查針對性差。一是專項整治要求未得到有效落實。從企業層面看,粉塵防爆專項整治是本次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重要內容,“十大重點問題和隱患”也納入了實施方案中檢查的重點內容。但僅有個別抽查的企業對大檢查工作進行了部署,也未提及粉塵防爆方面的工作;企業開展的自查自改也沒有針對“十大重點問題和隱患”開展。從政府層面看,陜西省安全監管局沒有按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部署要求,對上半年轄區內粉塵防爆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并進行通報。對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明查暗訪山東省、四川省粉塵防爆專項整治工作的兩個通報要求沒有認真落實,同類隱患普遍存在。二是執法檢查針對性不強。通過調閱企業留存的相關執法文書發現,沒有突出“十大重點問題和隱患”來開展專項整治,執法中檢查的大部分隱患和問題依然是管理制度和勞動保護用品等。有的地方安全監管部門設置了檢查清單,但對長豐面粉廠的專項執法檢查清單中無粉塵防爆相關內容。
二、工作要求
陜西省要在全省范圍內針對本次明查暗訪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認真分析,舉一反三,切實推動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進一步做好以下幾項重點工作:
(一)狠抓落實,嚴格隱患整改。鑒于西安金山壓鑄有限責任公司打磨作業區域和陜西龍華家具有限公司除塵系統以及砂光機存在重大隱患。請陜西省安全監管局督促相關地區嚴格落實執法措施,依法責令以上2家企業粉塵作業區域或相關設備停產整改,其他企業限期整改。同時要跟蹤落實,督促企業整改到位。
(二)完善企業臺賬,強化技術支撐。一要摸清企業情況。要繼續深入企業進行排查,對存在粉塵涉爆生產場所的企業以及其涉粉作業人數仔細核實和甄別,避免出現漏報和錯報,進一步完善臺賬。二要深化培訓。要針對“十大重點問題和隱患”,組織對省內行業專家、安全監管人員再次培訓,提高行業專家和安全監管人員水平。并通過開展示范性專題培訓或案例剖析式執法檢查,讓相關安全監管人員切實提高執法能力。
(三)突出整治重點,強化執法督導。要結合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安排,聚焦粉塵涉爆企業,依據“十大重點問題和隱患”制定專項檢查表,對粉塵涉爆重點企業開展全面執法檢查。對大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要嚴格落實整改責任,制定整改措施。要繼續全面督導核查作業場所30人及以上企業的整治情況,通報經驗做法和差距不足,及時對工作不落實的地區和企業,采取督辦問責措施。
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粉塵專項整治要求,針對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歷次明查暗訪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對照本地區工作開展情況,舉一反三,繼續扎實開展粉塵防爆專項整治工作。
請陜西省安全監管局將工作落實情況和有關企業整改及行政處罰執法情況于2017年10月10日前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四司(聯系人及電話:馮智慧,010-64463229)。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