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舉辦
國際職業健康監管能力培訓班的通知
廳函〔2017〕23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7年6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與國際勞工組織在北京共同舉辦國際職業健康監管能力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監管局及所屬地市安全監管局具有2年以上從事職業健康監管工作的業務骨干,每個省級單位3人(至少含1名省級職業健康監管人員)。
二、培訓內容
培訓班由國內外職業健康專家及有關部門負責人主講,主要內容包括:
(一)國內外職業健康監管形勢與任務;
(二)職業健康立法與監管體制;
(三)職業病的范圍、分類以及職業病登記、報告與統計;
(四)工作場所(尤其是中小企業)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防控;
(五)職業健康監督執法(計劃、實施、違法處罰、快速檢測);
(六)職業健康技術服務和培訓;
(七)女職工勞動保護及職工參與。
三、培訓時間與地點
(一)時間:2017年6月6-8日,6月5日下午報到。
(二)地點:北京和平里賓館(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興化路化工大院4號樓,電話:010-64286868)。
四、其他事項
(一)請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名額分配和資格要求選派職業健康監管業務骨干參加培訓,并于5月25日前將報名回執(附件)加蓋公章傳真至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職業健康司,聯系人及電話:張寧、劉衛東,010-64463214(帶傳真)、64463517,郵箱:liuwd@chinasafety.gov.cn。
(二)本次培訓費、食宿費由國際勞工組織統一支付。
(三)培訓結束后,每名參訓學員要結合培訓情況寫出做好職業健康監管工作具體意見建議的培訓報告,字數1500字左右。各省級安全監管局在培訓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將參訓學員個人報告電子版匯總后統一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職業健康司。逾期不報送的,將在今后組織的有關職業健康培訓中核減參訓名額。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