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辦公室
關于煤礦安全投入專項監察發現問題的通報
煤安監司辦﹝2016﹞16號
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
按照《國家煤礦安監局關于印發2016年7項專項監察方案的通知》(煤安監監察〔2016〕7號)要求,各省級煤礦安監局及所屬監察分局深入開展煤礦安全投入專項監察,共抽查722處煤礦企業及煤礦,查處各類安全隱患和問題2209條,責令局部停止作業36處,責令停產整頓煤礦1處,行政罰款150.4萬元(詳見附表)。通過此次專項監察,發現煤礦企業在安全投入方面存在諸多問題,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一、安全投入力度降低。一是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不足。如黑龍江、湖南、四川、重慶、貴州、云南、寧夏、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省(區、市)一些煤礦企業未按規定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有的煤礦甚至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二是降低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如皖北煤電集團、淮南礦業集團、國投新集公司等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由50元/噸降至33元/噸;龍煤集團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由40元/噸降至30元/噸;山西西山煤電集團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由38元/噸降至27元/噸。特別是一些老礦井、災害嚴重礦井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降低,難以保障安全投入所需資金。三是壓減安全投入。一些煤礦企業通過減少或停止瓦斯抽采工程、暫停開拓巷道掘進作業、不及時維修或更換安全設施設備等方式減少安全投入。
二、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不完善。一是安全投入相關制度不健全。有的煤礦企業沒有建立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有的煤礦企業沒有編制年度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有的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中沒有明確提取使用程序、職責和權限等。二是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執行不嚴格。有的煤礦企業年度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計劃和上一年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使用情況沒有按照要求報相關部門備案;有的煤礦企業年度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計劃及其支出項目不符合規定,使用范圍和項目不具體,編制計劃和實際使用偏差大;有的煤礦企業相關資料臺賬不全,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報表較隨意,重復列支安全生產費用。
三、安全生產費用使用不規范。一是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未實現專戶核算。一些煤礦企業對所屬煤礦的安全生產費用分別提取、統籌調劑使用,且內部決策程序不清,對所屬煤礦的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計劃批復不及時,致使一些隱患不能及時整治。二是變相擠占、挪用安全生產費用。河北、山西、內蒙古、黑龍江、江蘇、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廣西、重慶、寧夏、新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省(區、市)部分煤礦將掘進正常使用支護材料、采掘機械配件費用、礦區綠化費、排污費、人員工資、地面設施維修工程款、污水處理設備費、排污費等列入安全生產費用支出。
針對上述問題,各級煤礦安監機構要緊緊聚焦防范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加強對煤礦企業安全投入的監督檢查,督促煤礦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保證安全投入,提升煤礦安全保障能力。
一要督促煤礦企業整改隱患和問題。各級煤礦安監機構對本次專項監察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督促企業認真整改,必要時組織開展“回頭看”,對整改情況進行重點檢查。同時,要督促專項監察期間未監察到的煤礦企業對照通報的問題舉一反三,認真開展自查自糾。
二要強化煤礦企業主體責任落實。要督促煤礦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和《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以及地方有關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并根據實際需要加大安全投入,確保煤礦安全系統、設施、設備等安全條件符合國家規定;同時要建立相應臺賬記錄,及時報備年度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
三要加大煤礦安全投入落實的監察力度。各級煤礦安監機構要將煤礦安全投入監察作為一項內容編入執法計劃,把煤礦企業安全投入情況作為重要檢查內容,加強動態檢查。要督促企業認真貫徹落《關于加強煤礦安全生產投入監管監察工作的通知》(煤安監監察〔2016〕20號)要求,凡發現不符合要求,不能保證安全投入的煤礦企業,要依法依規從嚴查處,該責令停產整頓的要責令停產整頓,防止因安全投入不足冒險生產導致事故的發生。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辦公室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