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認真學習
貫徹落實《省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辦法》和
《2016年度省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細則》的通知
安監總廳函〔2016〕17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總局和煤礦安監局機關各司局,駐總局紀檢組,應急指揮中心,各直屬事業單位: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省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辦法》(國辦發〔2016〕64號,以下稱《考核辦法》),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印發了《2016年度省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細則》(安委〔2016〕8號,以下稱《考核細則》),均已公開發布。現就抓好貫徹落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宣傳貫徹。對省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考核,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高度重視,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舉措,是推動地方政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具體要求。各單位要深刻領會出臺《考核辦法》和《考核細則》的重要意義,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積極做好學習、宣傳、貫徹工作,確保考核工作順利實施。
二、抓好組織實施。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把加強學習和宣傳貫徹《考核辦法》和《考核細則》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任務,加強溝通協調,積極向地方政府做好工作匯報,研究制定相關配套辦法和措施。要對照《考核細則》要求,結合本地區工作實際,逐條逐項梳理2016年度各項工作落實情況,統籌安排,突出重點,狠抓落實。
三、強化督促檢查。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根據《考核辦法》明確的6個方面的考核內容和《考核細則》明確的25項考核要點、73項具體任務,按照省級政府的部署要求,明確職責分工和進度要求,細化工作措施,推動各項工作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和國家煤礦安監局機關各司局、應急指揮中心要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按照業務工作分工,進一步加強督促指導,確保安全生產各項重點工作順利開展。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