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辦公室關于征求《建筑
物、水體、鐵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設與壓煤
開采規程(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煤安監司函辦〔2016〕24號
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司法部直屬煤礦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有關煤礦企業集團,有關煤炭科研和設計單位,其他有關單位:
現就《建筑物、水體、鐵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設與壓煤開采規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三下規程(征求意見稿)》)向你們征求意見,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你單位認真組織研究,結合工作實際和《煤礦安全規程》宣貫,就煤礦“三下開采”規定名稱、條款、內容提出意見和建議。《三下規程(征求意見稿)》電子文檔從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網站“征求意見”欄目(網址:www.chinasafety.gov.cn)下載。
二、請各省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負責匯總本行政區域內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的意見和建議;各省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負責匯總本行政區域內各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的意見和建議;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負責匯總所屬單位的意見和建議;司法部直屬煤礦管理局負責匯總本系統內的意見和建議;有關企業、科研和設計單位負責匯總本單位的意見和建議。
三、請于2016年7月25日前將意見和建議書面材料連同電子版一并報送國家煤礦安監局科技裝備司。
聯系人及電話:崔栓偉、王鐵根,010-64464414(帶傳真)、64463974;
通信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北街21號(100713);
電子信箱:gcxd@chinasafety.gov.cn。
附件: 《建筑物、水體、鐵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設與壓煤開采規程(征求意見稿)》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辦公室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