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職業危害防治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培訓班的通知
關于舉辦職業危害防治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培訓班的通知
安宣教〔2011〕26號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2011年職業健康監管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1〕29號)要求和全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會議精神,幫助有關單位扎實做好職業健康監管和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提高職業危害預防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宣教中心組織舉辦職業危害防治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培訓班。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各省級以下安全監管部門負責人;企業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職業健康管理及應急救援部門負責人;安全評價機構、職業病危害防治與檢測機構相關人員;職業健康防護設備生產企業負責人;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科研單位、高等院校相關人員等。
二、培訓內容
(一)《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2011年職業健康監管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全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會議精神解讀;
(二)《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3號)、《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7號)等法律法規解讀;
(三)《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指南》(GBZ/T225-2010)主要內容解析;
(四)職業安全“三同時”及預評價、控制效果評價基本方法;
(五)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日常監測與治理以及粉塵、高毒物品危害專項治理;
(六)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及報告書編寫規范;
(七)應急預案編制步驟、方法及示例分析;
(八)應急演練方案設計、組織實施與考核評估。
三、培訓時間和地點
2011年6月13日—6月17日 (13日報到) 西 安
2011年6月27日—7月1日 (27日報到) 烏魯木齊
(具體報到地點及乘車路線另行通知)
四、培訓方式
(一)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宣教中心組織專家學者授課;
(二)采取集中講解政策、典型案例分析、經驗交流等方式;
(三)培訓班發放相關教材資料,供學習和工作參考;
(四)培訓考核合格者頒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宣教中心《培訓證書》。(報名時請攜帶兩張同底二寸近照)
五、培訓費用
培訓費1280元∕人,資料費實收。食宿統一安排,費用自理。
六、其他事宜
請參加培訓的學員認真填寫報名回執表,傳真至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宣教中心。
聯系人:王靜 田靜
電話:010-82783452 82784037 64272863
傳真:010-62985227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宣傳教育中心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